1月6日,工業和信息化部、自然資源部、生態環境部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、交通運輸部、應急管理部聯合下發關于印發《化工園區建設標準和認定管理辦法(試行)》(簡稱《辦法》)的通知。
《辦法》分為總則、建設標準、園區認定、園區管理、附則等五章內容共26條,旨在進一步規范化工園區建設和認定管理,提升化工園區安全發展和綠色發展水平。